对区志航所进行的[裸体俯卧撑]行为,我不反对,也不推崇。
这里面有一个关键的问题,就是:如果作为“行为艺术”,
作者并未达成效果。因为根据他自己介绍说,
每次他只用差不多八秒钟的时间便完成了裸体拍照的全过程(且几乎是自拍)。
也就是说,周围并无几个发现或注意到他的观众,而他也在有意躲避发现。
由此而来,他的裸体拍照行为几乎是“偷偷摸摸”就进行完了的,
并未真正起到“行为艺术”的社会影响力与相关互动作用。
而后期只通过展览这些照片的方式来进行传播,
其实已丧失了“行为艺术”的意义。
行为艺术不仅要达成对现场观众的意识影响与反应的采样与记录,
同时,实施行为艺术者所用的时间长度也是非常重要的,
如果他实施此一行为所用的时间过短,并未引起观众的注意或影响到观众,
其结果就算不上行为艺术。与此同时我也觉得----他只为完成拍照!
他本人还没有完全做好去承受“行为艺术”的反馈过程与结果的心理准备。
另外,抛却是不是行为艺术这个问题不谈,
即使是这个行为的主题思想,我个人也觉得有些没劲。